![]() 按照成达佳园业主委员决定,业主或房屋使用人将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用于群租和集体宿舍,都将因违反小区规约而支付违约成本,其中用于群租,业主或房屋使用人需要按房屋建筑面积,支付每月每平方米10元的违约金。 为治理群租、住改商等,成达佳园业委会拟对业主罚违约金 业主质疑“罚款”合理性 从新会展世纪城南门进出,入口旁一条长达数米的红底黄字条幅分外引人注目,上面写着“治理群租现象,提升物业品质请广大业主积极参与投票”。群租,一个困扰多个小区、物业和无数业主的话题,这个小区又有什么新办法呢? 近日,成达佳园小区的业委会正在公示一个重要决定———《成达佳园业主委员会关于业主违反管理规约支付违约金标准》(简称《标准》)公示决定,按照这一《标准》,业主或房屋使用人将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用于群租和集体宿舍,都将因违反小区规约而支付违约成本,其中用于群租,业主或房屋使用人需要按房屋建筑面积,支付每月每平方米10元的违约金。 约定“群租标准” 小区最大户型可住8人 在成达佳园进行公示的其中一个文件,即小区认定群租及集体宿舍的标准。成达佳园共有7栋10种不同户型,业委会根据面积对最多居住人数进行了规定。业委会在公示中写道,这一标准是根据住建部出台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及《成达佳园管理规约》约定制定的,并在可供居住的面积中除去了厨房、厕所、客厅及阳台,再根据剩下的面积规定了合理居住人数。 以建筑面积为100~108平方米为例,厨房、厕所、客厅、阳台面积为46平方米,那么可供居住的面积为54~62平方米,业委会设定的租户合理居住人数为5人;再以面积最大的建筑面积为181~190平方米的房屋为例,其可供居住的面积为95~104平方米,设定的合理居住人数为8人。一旦租户人数超过了合理居住人数,则视为构成群租和集体宿舍用房行为,业主需要在60日限期内自行改正其行为,逾期业主委员将按照《成达佳园管理规约》规定,进行处理。 不过成都商报记者对比《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发现,这一文件中确有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但并未提到客厅。 至于《成达佳园管理规约》这一文件,记者未能在成达佳园小区公示栏找到,随机采访了几位业主,也表示自己没有看到过这一文件,“可能是去年公示过,但也没印象了。” 10条违约金标准 不交钱停水停电 成都商报记者发现,该小区每个单元的一楼进门处都张贴有这一《标准》。《标准》称,根据2013年年初通过的《成达佳园管理规约》第二十七条,业主、使用人违反规定且拒不改正,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即向全体业主或相应业主支付违约金及损害赔偿。 另据其第二十八条“连带责任”规定,使用人违反规约,相关业主也要承担连带责任。 《标准》中共有10条涉及违约金标准的条文,改变住宅用途和群租是最前面的两条。按《标准》,业主、房屋使用人将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使用的(包括但不限于开设公司、麻将馆、茶楼等),该业主或房屋使用人按其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缴纳违约金15元;将住宅作为集体宿舍、群租房使用的,按其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要缴纳违约金10元。 同时,擅自改变房屋建筑及其设施设备的结构、外貌、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的,业主、房屋使用人需要支付2000元违约金并于30日内恢复原貌;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绿地等公共设施,每次需要缴纳50元违约金,并赔偿造成的损失。《标准》中的条款非常细致,乱倒垃圾和涂画园林建筑、乱停车也需要缴纳50元违约金。 《标准》中写到,如果发生了违反规约的行为,业委会将委托物业在小区进行公示,相关责任人需要在30日内支付违约金,逾期不缴,业委会有权委托物业对违规房屋采取停水、停电等必要措施。 《标准》的公示期为30日,小区业主可前往物业管理中心进行投票,投票结束后会对表决结果进行公示。 小区出台规定,认定群租及集体宿舍用房行为,并出台一系列的业主违约需要缴纳违约金的标准,这些标准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成达佳园业委会出台这些文件的原因又是什么呢? 1 2 下一页 末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