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市检察院反贪局侦办,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兰继坤在担任三台县教育局局长及绵阳教育投资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在工程承揽、款项拨付、贷款担保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请托人贿赂,合计120万元。 昨(22)日上午9时,涪城区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教投公司原董事长兰继坤涉嫌受贿一案,至此,绵阳教育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教投公司)系列腐败案的三名被告人王和金、邱兴元、兰继坤受审结束,法院将择期宣判。 经市检察院反贪局侦办,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兰继坤在担任三台县教育局局长及绵阳教育投资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在工程承揽、款项拨付、贷款担保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请托人贿赂,合计120万元,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第三百八十三条之规定,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现场,公诉机关就被告人兰继坤涉嫌受贿的事实逐一进行了举证、质证,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事实、指控罪名以及定罪量刑等方面进行了辩论,被告人在法庭辩论终结作了最后陈述后,法庭宣布此案将择期宣判。 据了解,绵阳教投公司系列腐败案是市检察院在侦办其他案件过程中,发现绵阳市教育园区建设中存在问题,随后便对教投公司前后三任董事长王和金、邱兴元、兰继坤先后立案侦办,并采取强制措施。5月,涪城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了该批案件,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并于7月向涪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涪城区法院自8月20日连续三日开庭审理了该批案件。(绵阳日报记者 赵烨) 原标题:教投公司系列腐败案昨日审理结束涪城区人民法院将择期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