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食品安全关键技术研发”重点专项2018年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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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食品安全关键技术研发”重点专项2018年申报…

发布时间:2018-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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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召开“食品安全要害技术研发”重点专项2018年申报名目视频答辩评审会的通知

    一、评审工作安排

    二、评审组织工作要求

    1.名目负责人原则上须亲自参加答辩。每个名目参加答辩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3人;若名目申报负责人不能参加答辩,可委托名目组成员代替,请出具名目申报单位证实并盖章,于10月20当前将扫描件发送至以下邮箱:gongye@cncbd.org.cn,并将原件寄至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工业生物技术处(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4号楼 1008室,电话010-88225152,88225053)。

    2.严格按照名目评审安排的时间顺序进行答辩。名目答辩人应提前1小时到达指定答辩地点;答辩人员未按时参加答辩评审阅为自动放弃,并不再进行安排答辩。

黄英明

    4.请于10月22日12:00前将答辩PPT发送至以下邮箱:gongye@cncbd.org.cn。邮件称号:名目编号+申报单位称号。

    1.本次答辩评审,评审专家将结合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书、答辩PPT等材料以及申报单位的答辩情况,就名目研究内容、目标设置及技术路线、任务分解和进度安排、研发团队及工作基础、预期成果与风险分析等方面内容进行评审。

    3.PPT汇报时间15分钟,答辩30分钟,共45分钟。请答辩人严格遵守答辩时间,简明扼要回答评审专家提问。若超时,将自动切入下一个名目答辩。

01088225167

    6. 评审专家名单将于评审前一天在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网站和国家科技治理信息系统网站公布。名目申请方不得有影响专家评审公正性的违规违纪行为,如经查实确有此行为,将取消名目申报资格。

电话

各相关单位:

专项称号

邮箱

    附件:申报单位答辩场地提供单位视频评审工作联系信息表

    三、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食品安全要害技术研发

    5.名目申报负责人应提前与所在答辩点的视频评审业务联系人联系,落实答辩事宜,并向其提供汇报所需的PPT文件。相关联系方式见附件。答辩人员未按时在指定地点参加答辩,责任自负。

联系人


                                         2018年10月17日

chenjj@cncbd.org.cn

陈洁君

01088225152

    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治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食品安全要害技术研发”重点专项2018年度申报名目评审工作安排,定于2018年10月23日-25日召开视频答辩评审会。现将名目评审具体安排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

huangym@cncbd.org.cn

    3.评审专家在视频答辩评审会前5天可在线预览名目申报书,评审专家所提问题将在答辩前2日通过国家科技治理信息系统匿名反应至申报人。

    2.本次答辩采取视频评审方式进行。各名目负责人分别在名目申报单位所在省(区、市)或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以下简称地方科技主管部门)和部分推荐单位设置的视频评审答辩会议室参加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