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岳父一家虚报隐瞒 “孝顺”女婿被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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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岳父一家虚报隐瞒 “孝顺”女婿被问责

发布时间:2018-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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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7月初,南湖区纪委、区监委在走访中,接到群众举报,反映“陈金龙利用职务便利,为其岳父一家隐瞒真实收入申请城乡低收入困难家庭保障”。经深入调查,陈金龙长达9年的违纪事实浮出水面。

原标题:为岳父一家虚报隐瞒 “孝顺”女婿被问责

  在2009年12月陈金龙岳父母陈某富一户第一次取得城乡低收入困难家庭资格后,每年逢资格申报时,该收入填报伎俩就会故技重施。

  事实上,调查人员发现,陈某富与其妻子实则每月均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且每年都有一笔土地流转费入账,儿子在本镇一家服装企业上班,年收入两万余元。这与申报收入明显不符,也远高于嘉兴市低收入标准,这分明是在申报中弄虚作假!

  陈金龙自2005年3月起担任嘉兴市南湖区七星镇东进村村民委主任,全面负责村民委工作,包括各类救助、补助的审核上报。当他看到城乡低收入困难家庭在生活、就业、就医、住房等多方面均能受到政府的援助帮扶,而且申请城乡低收入困难家庭手续并不复杂,审核把关也主要在村(社区),考虑到岳父一家收入不高,他不禁动起了“歪心思”。

  常言道“一个女婿半个儿”,生活中女婿孝敬岳父母是一种美德。而近日,嘉兴市南湖区七星街道招商投资发展处工作人员陈金龙,因其为“孝顺”岳父母,在城乡低收入困难户申报审核中为二老虚报隐瞒,受到了严重警告处分。

  要想获得城乡低收入困难家庭资格,有一条“硬杠杠”,就是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必须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标准。为了符合标准,申报材料中,其岳父母两人年收入填报为“0”,小舅子填报的年收入则不足万元。而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监督审核的,正是村民委主任陈金龙自己。


  9年来,陈某富一户享受了城乡低收入困难家庭医疗民政救助、困难群众物价补贴、春节慰问补贴等各类补贴共计24121.65元。最终,这份长达9年的“孝敬”,让陈金龙付出了代价。今年8月8日,陈金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当前,扶贫领域的违纪问题是我们审查的重点。从该案看,目前仍有少数基层党员干部法纪意识淡薄,企图让身边亲朋好友从扶贫政策中分得‘一杯羹’,以权谋私、优亲厚友、与民争利,曾经发现,必将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处理。”南湖区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嘉兴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