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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呼和浩特:预(销)售商品住房将实行价格备案制度《通知》下发后,呼和浩特市住房保障和房屋治理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有违规销售行为的,曾经发现严厉处理,停止新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停办网签业务、停止商品住房销售;情节严重的,撤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完)
资料图:置业顾问向民众推荐商品房户型。 中新社记者 韦亮 摄对未取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的名目,在申请办理预(销)售许可证时,一并申请商品住房价格备案。
全部在售楼盘要将本《通知》内容在售楼处显要位置进行公示,销售商品住房备案价格信息按照规定在售楼部公示。
中新网呼和浩特10月3日电 (张林虎)为严格控制房价上涨,呼和浩特市住房保障和房屋治理局下发《关于加强商品房价格备案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决定对全市范围内未进行商品房价格备案、未明码标价的全部预(销)售商品住房,严格实行价格备案制度。
《通知》中称,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商品住房销售行为,严格控制房价上涨,决定对未进行价格备案、未明码标价的全部已取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的在售名目的预(销)售商品住房网签业务,预(销)售商品住房名目企业务必于10月20当前到呼和浩特市产权市场治理处办理商品房价格备案,未备案房源不得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