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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标志3月1起强制加贴白电不在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4-28  浏览次数:29
核心提示:  2月26日消息,3月1日起,凡是投放中国市场的电子信息产品将被强制加贴一个醒目的环保标志。这些电子信息产品涉及手机、笔记
  2月26日消息,3月1日起,凡是投放中国市场的电子信息产品将被强制加贴一个醒目的环保标志。这些电子信息产品涉及手机、笔记本电脑、台式机电脑、家电、DC、DV、MP3、MP4、打印机等,但家电中的空调、洗衣机、冰箱等白色家电因不属于电子信息产品而不在强制加贴之列。   据信息产业部经济体制改革与经济运行司体制改革处处长黄建忠介绍,在家电产品中由于空调、洗衣机、冰箱等白色家电因不属于电子信息产品而不在强制加贴之列。对于如何判断产品是否属于电子信息产品,信息产业部在《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颁布后公布了一个按中国国家统计局确认的电子信息产业分类目录编写的《电子信息产品分类注释》,这是一个电子信息产品的细目及其释义,有了这个细目和释义后,业内的每一个生产者就可以方便地“对号入座”,可以确认自己生产的产品是否属于“电子信息产品”范畴了。   据悉,与2006年2月28日实施的《管理办法》相配套的三个重要行业标准:《电子信息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简称《限量要求》)、《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标识要求》(简称《标识要求》)、《电子信息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方法》(简称《检测方法》)也于2006年11月6日颁布。这三个行业标准作为《管理办法》的配套标准,其适用的产品范围与管理办法完全一致,即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电子信息产品,不包括军工产品和出口产品。   其中《标识要求》规定不含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的产品,加贴绿色e标志,内含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的产品,加贴橙色警示标志。但给出的标志颜色为推荐颜色,生产者或进口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标准要求选用其他颜色进行标识,但必须让消费者和用户感觉是醒目的。   黄建忠介绍,3月1日《管理办法》施行时,生产电子信息产品的企业,如果生产的产品是投放中国市场,则只要对产品中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的名称、成份,环保使用期限和可否回收利用的情况进行“自我声明”即可。电子信息产品生产企业可以依照《检测方法》标准自我检测或请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依照《限量要求》做出判断,最后依照《标识要求》提供的方法进行“自我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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