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锦康城房屋质量问题
日期:2014-07-28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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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信息标题

上锦康城房屋质量问题



来信人姓名
卫先生
来信时间
2014-07-16



来信内容

关于房屋质量问题去年反映了好几次,主要是屋内墙面开裂的现象,现在又增加了好几处。以前处理都是让我等,最后一次说是去年年底给我解决,时至今日都不给我解决,保安说开发商就要撤离了,望政府在开发商撤离前把问题解决了,谢谢!




回信人
城乡建设局
回信时间
2014-07-25


回信内容

尊敬的卫先生:你好!2014年7月18日收悉你向区长信箱反映关于“上锦康城房屋质量问题”的投诉后,我局质监站高度重视,立即和投诉人取得联系,并约定于2014年7月25日会同建设、施工单位相关责任人到现场进行协调、处理,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一、基本情况该工程为18层剪力墙结构,于2012年9月30日交付业主。经现场查看,卫先生反映的房屋是已装修入住,客厅顶板有两条细裂纹,客厅、主卧室填充墙与剪力墙交接处墙面抹灰开裂。在此之前,开发商与业主代表共同委托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对小区5栋建筑进行了结构安全性鉴定,鉴定结论为:混凝土现浇板裂缝主要是由于混凝土早期收缩所致,不影响楼板安全;墙面裂缝位于混凝土剪力墙与砖砌填充墙交界处,不影响墙体的安全。针对投诉人反映的问题,我局质监站工作人员在此之前,已协调处理过三次,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已提出经投诉人认可的技术整改方案,但双方就整改期间的住宿、交通等经济补偿问题未能达成共识,且投诉人把经济补偿作为整改的前置条件,故整改事项一直未能实施。二、处理情况经协商,建设、施工单位同意对产生裂纹的部位按技术方案进行修复,恢复涂料饰面,达到无色差的效果,且解决投诉人在维修处理期间的住宿、交通等费用问题。但投诉人对建设、施工单位提出的补偿方案不能接受,拒绝继续协商,独自离开。鉴于此情况,我局质监站工作人员根据《成都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投诉处理暂行办法》规定,出具了“质量投诉终止协调书”,建议投诉人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再次通知投诉人到场,投诉人看了“质量投诉终止协调书”后,拒绝签字。另,我局质监站办公电话为:028-89396612.欢迎来人、来电、来函咨询。特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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