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汉嘉收房的疑问
日期:2014-10-14 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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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汉嘉收房的疑问



来信人姓名
吴艺娟
来信时间
2014-09-27



来信内容

我于9月21日提的汉嘉国际社区四期交房的问题:我是汉嘉国际社区4期的业主,我买的房子将于本月底交房,开发商要求收房时要先交清各项费用(契税、房屋维修基金、物管费等)后才能验房。请问这种野蛮的要求是否符合规定呢?房管局给的回复如下:关于你的来信问题,根据《成都市预售商品住房交付使用流程管理规定》:(一)核实购房人身份。(二)查验房屋状况。(三)办理房屋占有、使用的交接手续(交钥匙)。(四)确认房屋建筑面积及相关费用结算。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与买受人确认房屋建筑面积,并结算实测面积差异产生的费用。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向买受人交付商品住房时,应当核验买受人身份(包括多个买受人);买受人本人因故不能亲自到场的,可出具书面授权文件,授权他人或者其他组织办理。此复我的问题是,汉嘉国际社区不按照《成都市预售商品住房交付使用流程管理规定》进行交房,相关部门能否对其进行查处?




回信人
房管局
回信时间
2014-10-14


回信内容

吴艺娟:您好!你的来信已收悉,现将回复如下:关于该项目交付流程的问题,经我局工作人员了解,该项目已按照相关规定交房,即先验房再缴纳税费,未强制要求业主先交税费再验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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