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10-23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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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未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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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公司:成都家电售后服务维修中心 [未注册]
姓名:赵经理
手机:028-83085150
地址:上门维修:空调,热水器,冰箱,洗衣机,电视,燃气灶,抽油烟机
详细介绍
信息标题
新创公司燃气缴费问题
来信人姓名
余迎
来信时间
2014-10-20
来信内容
区长您好:我是北城一号小区的业主,我所在的小区用的是新创燃气,但是我觉得新创燃气存在有缴费问题,希望该公司能有所改进。每月何时抄表,用户不知道。每月用了多少钱,也没有通知。每月通知用户就会以为不需要缴费,然后突然有一天,新创公司就告知你该缴费了,还有违约金,这点就很不合理。平时都要上班,只有周末有时间,新创公司能否在周末的也能安排用户缴费。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希望区长您能帮我们这些只有周末才能缴费的用户提供方便。
回信人
发改局
回信时间
2014-10-22
回信内容
同志:您好!您反映“新创公司燃气缴费问题”的信访件收悉。收到信访件后,我局立即责成成都新创燃气公司调查处理所反映的问题。新创公司高度重视,积极与您进行电话联系,就公司提供的燃气服务、用户义务及注意事项对您进行了解释说明。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据了解,新创燃气公司每月20日对用户燃气进行抄表,用户可在抄表完成后30日内缴纳燃气费用。超过30日用户还未缴纳燃气费用的,将产生每日3‰滞纳金(依据《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四章第十五条规定)。对于逾期的用户,新创公司会通过对用户张贴催缴通知单、手机短信等方式提醒用户。新创公司在用户前来公司办理点火通气业务时,公司均会和用户签订供用气合同,并在此过程中尽到对用户的服务告知义务。公司工作人员在用户启封通气时,会按有关要求向用户发放《天然气安全使用指南》,在该指南首页“告用户书”中注明了关于抄表、收费、滞纳金收取等的相关信息;同时工作人员在启封通气时,会告诉用户缴费地址并提醒用户按时缴费。依据相关管理规定,用户在使用燃气后,应主动按时缴纳气费。燃气计量表安装在用户家中,用户能直观地了解自己燃气的使用情况,也可通过公司热线电话等多种方式进行查询。新创公司表示,根据公司内部结算规定,收取的气费当日必须入银行账户,因为银行在节假日、双休日及工作日的16:00以后不开展对外业务,因此新创公司收费时间制定为工作日的9:00~12:00和13:30~16:30时间段。目前,新创公司缴费方式主要有3种,1、用户到收费点缴费;2、用户可以根据自身用气需求,选择预存气费,在新创公司抄表后,收费系统定期扣费;3、新创公司已开通红旗连锁代收燃气费用业务,用户全年365天均可凭新创燃气用户服务卡通过红旗连锁营业点缴纳燃气费用。10月22日上午,我局工作人员对您进行了电话回访,告知您相关情况,您对我局工作态度表示满意。根据用户的有关反映,我局下一步将要求相关燃气公司积极探索服务方式,延长收费时间,开展节假日窗口服务,积极为燃气用户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此复